深圳计划打造五家免税店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自2016年2月18日起,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

其中,深圳将新开5家进境免税店和1家离境退税店。深圳的五家家免税店分别位于福田口岸、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宝安机场,而离境退税店则位于宝安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顾客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

按照规定,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五个条件:1. 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2. 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3. 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4. 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5. 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入境。 同时,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

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经营品类包括烟酒、化妆品、手表、眼镜、箱包、婴儿配方奶粉、服饰鞋包、首饰、食品、尿不湿、美容美发及保健器材等。当中,烟酒、奶粉都是限量购买。烟规定最多买2条(合计不超过400支),酒的上限是2瓶(合计不超过1.5升),婴儿奶粉限购4件且合计重量不超过5千克。免税税种则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另一方面,免税额度也有所提升。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达8000元人民币。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品,与旅客从境外获取的物品合并计算,由海关按照现行规定验放。

全国共有19个口岸获批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以及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水陆口岸等。经营口岸进境免税店自海关批准之日起,经营主体应在1年内完成免税店建设并开始营业。

一名深圳旅行社业者表示,从此奶粉、包包、化妆品就不用去香港搬了,境外旅游回到口岸再买都来得及,价格也是一样的实惠。落机后、未过海关的旅客都可以不用做境外搬运工。新增的进境免税店将更多惠及内地消费者,出境旅游归来的中国公民、在海外留学工作的华人、来中国旅游的外国客人,都是进境免税店的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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