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5月12日起缩短已种疫苗抵港人士检疫期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按照「疫苗气泡」概念,由5月12日起,外地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如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其强制检疫期予以调整;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而非使用「回港易」计划回港人士,有关强制检疫期亦会缩短。

当局按疫情等因素,将海外地方划分为极高风险、甚高风险,以及高、中、低风险地区。在新安排下,由澳洲、新西兰和新加坡所属低风险地区到港人士如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他们须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检疫日数由现时14日减至七日,另须进行七日自我监察,并在抵港后第12日接受强制检测。

由中、高风险地区到港并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人士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日数,则由21日缩短至14日,另加七日自我监察,并于抵港后第16日和第19日接受强检。

由甚高风险地区到港人士方面,即使他们完成接种疫苗满14日,仍须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21日强检,有关安排不变。至于极高风险地区,相关航班禁止到港,曾逗留该些地区人士不可登机到港。

曾逗留在内地、澳门和台湾的抵港人士并非循「回港易」计划回港,如他们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其强制检疫期也由14日减半至七日。他们其后须进行七日自我监察,并于抵港后第12日接受强检。

新检疫安排适用于经陆路口岸和机场抵港人士,同样5月12日生效。

除现时香港认可使用的两款疫苗外,适用于到港人士接种的新冠疫苗包括世界衞生组织有关清单所列疫苗,又或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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