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了非法定节假日期间、法定节假日期间阶梯式的退订规则等,并针对线上预订平台上直客、散客订单的退订,新规做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保障了商家的利益。

《指导意见》显示,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在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订单确认后1小时内、入住前15日以上,退款比例为100%;入住前7日至15日内退款比例为50%;入住前3日至7日内,退款比例为20%;3日之内及入住当日之后不可退订(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此外,在特殊情形处理方面,《指导意见》显示,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航班取消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客观原因退订,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在消费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须全额退款。同时,特价房、促销房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订范围。
住宿业经营者责任方面,《指导意见》还显示,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在限定时间内退回款项。住宿业经营者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费者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