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已接种疫苗人士抵港强制检疫期缩短至7天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将分阶段调整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士的抵港检疫要求。除曾逗留极高或甚高风险地区者外,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如取得血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抵港后强制检疫期可进一步缩短至七天。此外,除了曾逗留极高或甚高风险地区者外,已完成接种疫苗的非香港居民亦将会获放宽来港。有关人士抵港后仍须继续接受多次核酸检测,以防漏网之鱼。

新措施按照卫生防护中心辖下两个科学委员会连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的建议作出,分两阶段落实,但不包括自内地和澳门入境人士。

按照新安排,抵港当日或之前14日只曾逗留B组指明地区、C组指明地区或台湾的人士,若已完成接种疫苗并持接种疫苗纪录,而有关人士抵港“检测待行”的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持有三个月内获认可的血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证明,其强制检疫期可缩短至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七日。检疫期间须接受两次核酸检测,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并须于抵港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

第一阶段安排将于6月30日落实。在机场设有为抵港人士提供相关血清抗体测试的服务前,有关人士可于离港前到获认可的本地医务化验机构自费进行指定的血清抗体测试,测试的阳性结果证明三个月内有效。由6月30日起,有关人士如于回港时持有效证明,可按上述安排获缩短强制检疫期至7天。

政府会视乎相关配套安排落实进度,在7月内实施第二阶段安排,在机场为抵港人士提供自费血清抗体测试服务,按上述安排缩短持血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人士的强制检疫期至7天,并放宽相关非香港居民来港。有关措施的具体实施细节将于稍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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