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等五省市自4/1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昨日(31日)在官网公告,江苏省、青岛市、深圳市、陜西省和云南省4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根据现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大陆连续居住不超过183日的外国人及港澳台旅客都可受惠。

依据退税政策规定,只要游客在同一间退税商店,一日内购物达到人民币500元,离境时就可以在机场及口岸等退税点,办理退还11%的增值税。

除了上述5城市,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都已实施这一政策。

据新华社报道指出,作为一项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优惠政策,离境退税在中国各地实施,有利于引导消费回流,改变中国游客境外「血拼」的单线消费,可促进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双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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